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浙江省高校文化育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1-05-10浏览次数:10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浙江省高校文化育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教工委〔2018〕3 号

 

各高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浙江省高校文化育人工程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 年 1 月 12 日

 

 

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切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不断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重点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质量提升计划,把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理论功底扎实、善于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教育引导能力的教师队伍;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努力把思政理论课建设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优秀课程。

二、重点举措

(一)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1.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要通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2. 优化课堂教学内容。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组建研究团队,招收相关方向研究生,加强学理阐释和准确解读;融入课程,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之中;融入教材,及时修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浙江精神与浙江发展》等省级德育统编教材;融入培训,列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的重点内容,安排专题课程和研讨活动;融入读本,学习使用好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辅导读本》等材料,把《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辅助教材。

3. 深化理论研究阐释。发挥人才和学科优势,建立相关研究平台,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全方位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优势,组织高校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深入研究“红船精神”“八八战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浙江精神”等重要思想,结合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新实践,努力形成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注重联系师生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回答一些综合性、深层次的理论和认识问题,对错误观点和歪曲解读,要积极引导、及时辨析,解疑释惑、明辨是非。

(二)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质量提升计划。

1. 重点建设一批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7 年本)》等文件要求,推动本科院校普遍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遴选 10 所左右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予以重点扶持。整合各方资源,推动地方党委宣传部和高校联合共建、设立专项工作研究中心等方式,建设具有较高研究与教学水平的马克思主义学院。

2. 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建设。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优先发展学科,在全省新一轮一流学科、优势专业等建设中单列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相关专业建设指标,推动学科优质发展,使之成为哲学社会科学中的优势学科,切实发挥在哲学社会科学中的引领作用。支持 1—2 所省属高校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置党的建设二级学科,构建党的建设的科学体系。

3. 加大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力度。定期开展思想理论政治课“名师工程”建设,以立项资助方式,遴选打造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培育优秀教学科研团队。设立名师工作室,在省级层面培养 10 名左右领军人物、50 名左右拔尖教师、100 名左右中青年骨干教师。大力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学者”培养计划,加强青年理论创新团队建设,通过培训、进修、挂职锻炼、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重点培养一批中青年教师。

(三)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1. 配齐配强专任教师。在坚持培养为主的基础上,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两年努力,按照中央文件的有关规定,到 2019年底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分别按不低于师生比 1:350、1:550的比例,配齐配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2. 严格教师管理制度。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任职资格制度,把好“入口关”。新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原则上是中共党员,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学科背景,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对新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全员培训,全面增强新进教师的综合素养与教学能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或理论素质、教学水平达不到相应课程要求的,不得继续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3. 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形成省内外学习考察、暑期集中备课、基层挂职等多层次的培养体系。将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班纳入省委党校主体班次,每年举办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班,重点开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和重点举措主题培训,帮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了解国情、省情、社情,提高政治意识、理论水平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结合“百校联百镇”工程,每年组织一批教师率学生到思政教学实践基地,开展蹲点调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4. 充实校外特聘导师师资库。坚持和完善省领导联系高校并为师生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健全设区市党委、政府领导和省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担任高校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制度。组建校外特聘导师师资库,聘请一批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知名校友和专家学者担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导师,邀请党政领导、基层一线党员干部、企业家、道德模范、先进人物等走进课堂,进一步丰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形式和内容。

5. 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考核。建立以教学质量为核心指标的日常考核评价机制,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职称评聘指标单列,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网络思想政治教学成果纳入职称评审,形成正确导向,激励更多青年教师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提升计划。

1. 优化教学组织形式。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模式,努力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推行小班化教学,暂时没有条件的,实行中班(100 人以下)授课、小班讨论的教学模式,将“大水漫灌”和“精准滴灌”有机结合。完善学生考核评价方式,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环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理论社团建设等有机融合,逐步建立课堂互动、社会实践、课程论文与集中考试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好导向作用。举办卡尔·马克思杯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知识竞赛活动,调动广大青年学生学理论、用理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严格备课制度。建立健全个人、集体、全员备课制度。做到个人备内容,专职教师要在备课上下大力气,把教材体系有机转化为教学体系。集体备专题,教研室每周举行 1 次教学例会,集体研究确定各专题的教学内容、教学案例、教学方法、教学课件,统一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全员备方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每月举行一次教学例会,通过微课训练等方式,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 着力加强实践教学。将实践教学有机纳入教学计划,建立与课堂教学相一致的课外教学活动,逐步形成分层实施、分类管理、逐年递进的实践育人体系。本科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安排 2 学分,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安排 1 学分,实践教学方案每学年修订 1 次。结合“双百双进活动”,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与专业学习、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等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使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接受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

4. 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每年开展优秀教案评选、公开课观摩、示范课培训、优秀实践成果展示等活动,组织编写教学案例,设立优质教学资源库。加强“互联网+”教学资源建设,搭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平台和大学生理论学习平台。

5. 切实加强教学督查和工作指导。落实领导干部讲课听课制度,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学校教育教学期间每月都要进课堂听课,书记、校(院)长每学年要为学生上 1 次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建立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查制度,组织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开展督查、评估并进行反馈,帮助提高教学质量。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督导)委员会,省委教育工委领导担任主任,各课程教学研究会会长、相关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为成员,秘书处设在浙江工商大学。各高校要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强化领导小组实质性运转,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宣传、人事、财务、教务、科研等部门相互配合,全方位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切实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社科部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对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书记履职情况严格监管,并形成专门的考核办法。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高校要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规划和思想政治理论研究成果评定办法,在高校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使用中优先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在人才培养、科研立项、评优表彰、岗位聘用(职务评聘)等方面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生均经费不少于25 元,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提供必要条件。

(三)强化督促检查。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开展专项调研和督促指导,了解具体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浙江省高校文化育人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努力把校园建设成为师生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将文明校园创建与文化校园建设相结合,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进校园,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持续抓好文明寝室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培育优良的校风、学风,充分发挥校园文化滋养心灵、涵育德行、引领风尚的功能。

二、重点举措

(一)弘扬传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1.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引导师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升师生道德素养。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楷模等师生榜样人物评选表彰,发挥典型榜样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

2. 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进校园。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在哲学社会科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在通识教育中增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和内容,开发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课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抓好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以提高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弘扬红船精神和浙江精神 。积极组织开展红船精神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师生大力弘扬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及时修订省级统编德育教材《浙江精神与浙江发展》,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实践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师生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浙江精神。

(二)全面深化文明校园创建。

1. 以精神文化建设为核心,发挥校园文化的导向与激励功能。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凝练特色鲜明的大学精神,诠释学校历史内涵和文化传统,彰显学校办学理念。充分发挥校风校训、校史校歌的育人功能,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把清廉文化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切实防范和抵御宗教文化向校园渗透,不在校园内组织开展宗教节日文化活动。

2. 以物质文化建设为基础,发挥校园文化的协调与陶冶功能。适应青年师生的新需求,建设一批集党团活动、学术交流、学业指导、心理辅导、社团文化等为一体的交流活动室、茶吧、咖啡吧等文化园地,支持校园重点文化场馆建设,推广教室、实验室等文化示范项目,培育校园文化精品。规范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强化视觉标识系统的推广应用。建好校史陈列馆,提升学校楼名、路名、湖名、广场名等的文化内涵,合理设置充满艺术性的人物塑像、纪念性雕塑、寓意雕塑和装饰性雕塑等,全方位打造文化校园。

3. 以行为文化建设为重点,发挥校园文化的教育与引导功能。不断深化校园文化活动,打造师生喜闻乐见、深度参与的学校文化节、艺术节、学生节等校园文化活动平台,大力繁荣校园文学艺术和学术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学生文化社团建设,增强社团运行活力,培育社团活动品牌。深化文明修身活动,以文明仪表、文明课堂、文明就餐、文明待人、文明离校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开学、毕业和重大纪念日等时间节点,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开展优秀教师、十佳大学生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4. 以制度文化建设为保障,发挥校园文化的规范和约束功能。制定完善的大学章程,建立健全教学、科研、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构,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利,培育建设公平公正、民主法治的制度文化,引导学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进程中树立制度意识、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养成文明习惯。

(三)持续抓好文明寝室建设。

1. 加大公寓阵地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公寓软硬件设施配套。继续加大对公寓区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及网络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公寓文化育人功能,建设一批具有校园特色、生活气息和学生喜爱的寝室、楼道、门厅、楼宇等属地文化场所。定期开展公寓文化节、特色寝室创建、寝室文化品牌评选活动,营造浓郁的生活文化氛围。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建设干净整洁、舒适温馨、宜居宜学的良好环境。

2. 完善干部教师联系寝室制度,形成全员育人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由校领导带头、干部教师广泛参与的联系寝室制度,确保每个寝室都有干部教师联系,推动广大干部教师定期深入寝室,检查指导,谈心交流,解疑释惑,帮学助困,进一步密切师生关系。将公寓学生成长指导工作纳入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之中,列入教师育人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制订工作规范。落实辅导员进驻公寓制度,在学生公寓建立辅导员工作室。

3. 健全公寓学生管理工作体系,构建文明寝室建设长效机制。完善由学工部门牵头,后勤、保卫等部门参与,各二级学院为主实施的公寓学生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心理咨询、就业指导、学生事务办理等专门工作机构,开展学生发展性指导。深化党团与社团组织进公寓,加强公寓区学生自治组织建设,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文化育人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整合资源,突出特色,抓好落实。建立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学工、研工、人事、教务(教师发展中心)、团委、后勤等部门协同推进,各学院(系)具体落实的文化育人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文化育人工作取得的成效,积极推广加强文化育人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

(二)加强考核管理。将文化育人工作作为对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体系。加强对文化育人的质量监控和对指导教师教学质量的考评,制订文化育人成效考核评价办法,切实增强文化育人效果。要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探索文化育人规律,为加强高校文化育人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三)加大经费投入。省里将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组织开展第二批文化校园建设试点遴选,全面推开文化校园建设。各高校要设立专项经费,为文化育人工程的深入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