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工作规程》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20〕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全力支持配合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我司研制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工作规程》。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高校按照规程要求真抓实干,讲求实效,坚决防止实施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现象,不能用文件落实文件。
贯彻落实有关情况,特别是创新举措、教学反响和实效等请及时报告。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0 年2月21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工作规程
第一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条主线,贯穿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始终,深入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取得的成效,生动讲授防疫抗疫一线的感人故事,坚定战胜疫情信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条要按照“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工作要求,研制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条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各门思政课教学计划,组织教师调整完善教学大纲,确保正常教学进度。
第四条要对思政课教师使用在线课程平台和交流工具进行适当方式的培训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线上教学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要及时组织开展省、校两级以及以教研室等为单位的多层次、多形式网络集体备课,定期集中研讨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共性问题。
第六条要充分利用已上线的慕课和省、校两级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开展教学,建立完善思政课线上教学资源审核机制,确保线上教学资源与国家统编教材、教育部印发的《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等精神保持一致,确保教学内容权威、准确。
第七条可优先选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网络集体备课平台推荐的、经过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审核的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校的优质慕课资源。
第八条要考虑在线课程平台的容量等问题,制定疫情期间开课的备选方案,组织思政课教师充分利用各种在线课程平台与在线交流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教学。
第九条要在总体保证教学进度的前提下,组织引导思政课教师错峰错时开展线上教学,学生错峰错时开展线上学习。
第十条可结合实际实施“学生规定时间内自主学习国家、省级和本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与“固定时间在线交流、讨论、答疑以及学生展示等”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第十一条无论运用哪种方式开展线上教学,都要组织思政课教师积极参与教学过程,开展好交流、研讨、答疑和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要组织思政课教师在既定课程内容的基础上,及时将疫情防控内容贯穿融入教学,发挥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作用。
第十三条要建立线上教学听课督查制度,及时准确把握教师线上教学情况。
第十四条要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在线学习表现进行考核,学习合格的可抵算相应学时。
第十五条要在学生开学返校后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思政课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做好与后续教学的衔接。
第十六条要将疫情防控期间思政课教学组织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遇到的问题、对策建议等及时报教育部社科司。